法院公告
当事人
董必军, 东莞市荣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桂0203民初4629号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内容
董必军:本院受理关于原告东莞市荣峰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诉被告董必军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203民初4629号民事判决书等宣判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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