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德泰(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16执恢485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德泰(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封了德泰(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21号底商-47房产,并依法向进行了网络询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津0116执恢48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德泰(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21号底商-47房产)、京东网络询价报告(标的物总价为3173008.00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网络询价报告(参考财产价格为4058291.00元)、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网络询价报告(财产参考总价2477243.00元)。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自本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拍卖,后续拍卖事宜不再另行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