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忠范,艾正兴,宋桂洪, 沈阳市路成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81民初450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市路成食品有限公司、艾正兴、宋桂洪:本院受理原告刘忠范诉被告沈阳市路成食品有限公司、艾正兴、宋桂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81民初45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民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