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大军,李明, 辽宁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辽0202民初975号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大军:原告辽宁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李明、李大军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已作出(2021)辽0202民初97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明不服本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