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行之,陈学,陈林,马俊哲,葛文洁,袁琳, 遵义同科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开阳金山矿业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0113民初812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遵义同科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张行之、陈学、陈林、马俊哲、葛文洁、袁琳:本院受理贵州开阳金山矿业工贸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黔0113民初8123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文书上网告知书、民事案件应诉、举证、适用普通程序通知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举证及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