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德伟,普洪亮,邱孝平,杨胜利, 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云2301民初781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德伟、普洪亮:本院受理邱孝平、杨胜利与云盛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罗德伟、普洪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301民初781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