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景河,杜元皆,陈坚,钟建华, 龙岩鑫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19)闽0802民初646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坚:本院受理原告邱景河、杜元皆与被告钟建华、龙岩鑫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邱景河、杜元皆请求撤销(2019)闽0802民初6461号民事调解书,改判驳回钟建华的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