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余登红,胡晓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晋0321民初160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登红、胡晓丽:本院受理(2021)晋0321民初1606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与被告余登红、被告胡晓丽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2021)晋0321民初1606号民事判决书,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上诉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