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桂林国业投资有限公司桂林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桂0302民再8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内容
桂林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桂林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桂林国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0302民再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之次日上午09:00时(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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