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赫广杰,吴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002民初3356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赫广杰、吴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002民初3356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7份,并交纳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生效。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