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尹飞国,石龙,黄瑞麟,吴红喜,周理,阮朝军,罗安均,周伟, 贵州中建空间能源再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建空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内容
贵州中建空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中建空间能源再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尹飞国与石龙、黄瑞麟、贵州中建空间能源再利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吴红喜、周理、贵州中建空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阮朝军、罗安均、周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适用简易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