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西柳州安德物流有限公司 ,沈阳市远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9720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西柳州安德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桂0205民初9720号原告沈阳市远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所提交的证据、民事裁定书(保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之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之内。并定于2022年3月21日15时30分在本院(柳州市回龙路8号)四楼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