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剑,大连云翔建设有限公司,侯勇,云翔公司,实达公司, 大连云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内容
大连云翔建设有限公司、侯勇(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剑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被告云翔公司履行购房合同交付房屋及被告实达公司协助交付案涉房屋及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等。现依法通过公告方式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在本院大连湾法庭审理,逾期本院将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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