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新闻, 沈阳晶枫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福临万家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沈阳晶枫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沈阳福临万家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新闻诉被告沈阳晶枫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沈阳福临万家商贸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及司法鉴定意见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复议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