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丹升新材料科技中心,朱生义,刘其灵,第三人-,谷丰, 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 ,中恒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璟升(吉林省)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丹阳丹茂化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霍尔果斯润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内06民初318号 |
案由 |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霍尔果斯润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恒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丹升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璟升(吉林省)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朱生义、谷丰、刘其灵、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内06民初318号原告丹阳丹茂化工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诉霍尔果斯润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恒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丹升新材料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璟升(吉林省)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朱生义、谷丰、刘其灵第三人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