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杜丹阳,邓黄凯,尚平, 昆明俊昂花卉园艺有限公司 ,桂林市绿世界花艺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302民初3648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桂林市绿世界花艺城、杜丹阳、尚平:本院受理原告昆明俊昂花卉园艺有限公司与被告桂林市绿世界花艺城、杜丹阳、邓黄凯、尚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桂0302民初3648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9600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96005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等由四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之次日9时00分(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