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文芳,王金灵, 福建省海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723民初1353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省海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林文芳与被告王金灵、福建省海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723民初1353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准予林文芳撤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