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林文芳,王金灵, 福建省海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723民初1353号
案由
其他民事
公告人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人民法院
内容
福建省海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林文芳与被告王金灵、福建省海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723民初1353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准予林文芳撤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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