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倩,徐光耀, 连江达康影视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3民初492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光耀:本院受理原告张倩诉被告徐光耀、连江达康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余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103民初492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