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柯兆华,赖敏凤, 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430民初112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柯兆华、赖敏凤:本院受理原告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柯兆华、赖敏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430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