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 三明金狮达树脂有限公司安徽绿彻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万春贸易有限公司苏州格瑞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奉贤青村炉具厂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内容
苏州格瑞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原告三明金狮达树脂有限公司与被告三明市万春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苏州格瑞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安徽绿彻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奉贤青村炉具厂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5日立案受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日,自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