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军琴,冯小琴, 马鞍山皇家英语学校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鞍山皇家英语学校、冯小琴:本院受理董军琴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请摘要:被告退还原告学费8176元;由被告承担本次案件受理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