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韦海良,陈伟胜,邓联胜, 柳州市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桂0205民初282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韦海良、柳州市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伟胜:本院受理(2021)桂0205民初2828号原告韦海良与被告柳州市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伟胜、邓联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邓联胜就本院(2021)桂0205民初2828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