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辽0106执3999号,(2019)辽0106民初1331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龙: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与你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辽0106执3999号执行裁定书和报告财产令、辽宁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辽中资房评(2021)字第1173号评估报告书。限你于本公告届满之日起立即向本院报告财产。本院(2020)辽0106执399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你名下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44号5-2-2,建筑面积67平方米房产,所得款项用于你履行(2019)辽0106民初1331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辽宁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辽中资房评(2021)字第1173号评估报告书对前述被拍卖房产估价为人民币300160元。若你对该评估报告书有异议,可于本公告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