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昆山健利隆贸易有限公司 ,山西恒坤科技有限公司 ,山阴县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聚大浪工贸有限公司 ,朔州市祥芮安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6民终557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昆山健利隆贸易有限公司、山西聚大浪工贸有限公司、山西恒坤科技有限公司、朔州市祥芮安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山阴县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昆山健利隆贸易有限公司、山西聚大浪工贸有限公司、山西恒坤科技有限公司、朔州市祥芮安工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6民终55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