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秀丽,周兴彬, 福州华威汽车驾训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营业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111民初514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州华威汽车驾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秀丽与被告福州华威汽车驾训有限公司、周兴彬、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营业部就(2021)闽0111民初51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