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玉芬,陈晓明,陈晓亮,陈晓莉,杨海江, 内蒙古汇江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内06民初290号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内蒙古汇江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玉芬、陈晓明、陈晓亮、陈晓莉诉被告杨海江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案号:2021内06民初29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将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康巴什办公区二楼审判区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庭应诉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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