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磊,胡德,王敏, 呼和浩特市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玉泉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德:本院受理郭磊诉胡德、王敏、呼和浩特市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玉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