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守印,陈桂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521民初5579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桂敏: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与被告王守印、陈桂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21民初55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