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龙秀,封进明,黄学光,黄晋容, 遵义市永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黔0302民初6889号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封进明:本院受理的(2021)黔0302民初6889号原告赵龙秀诉被告黄学光、黄晋容、遵义市永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原告赵龙秀向本院提起上诉,你作为第三人,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21)黔0302民初6889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并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或将案件发回重审;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A410办公室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