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城南支行,莫四生,阳汉姣,莫亮清,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 ,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城南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4民初7646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莫四生、阳汉姣、莫亮清:原告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城南支行与被告莫四生、阳汉姣、莫亮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04民初7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