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卫东,段城, 甘肃锡金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105民初322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甘肃锡金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段城:本院受理原告姚卫东诉被告甘肃锡金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段城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甘肃锡金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段城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105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之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