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丽昌,冯巧俊, 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602民初4760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丽昌、冯巧俊: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黎丽昌、冯巧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602民初476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各壹份。限你们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举证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9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