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周招希,陈庆贵,陈满,何璋妹,刘坚,刘昌辉,李建平,李在信,李在意,李在轩, 福建汇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福建省永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德市蕉城区工商业联合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902民再4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汇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永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汇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周招希、陈庆贵、陈满、何璋妹、刘坚、刘昌辉、李建平、李在信、李在意、李在轩、宁德市蕉城区工商业联合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再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