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建金,周建辉, 漳州龙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681民初5771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建金、周建辉:本院受理原告漳州龙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周建金、周建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81民初5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