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美融(厦门)租赁有限公司,许金星
公告类型
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许金星:本院受理上诉人美融(厦门)租赁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许金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笔录等材料。上诉人上诉请求:1、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的一审和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次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