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肖筱南,程凯利, 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北京中元易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681民初151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元易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程凯利:本院受理原告肖筱南与被告安无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成锦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元易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程凯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肖筱南不服本院(2021)闽0681民初1514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则依法作出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