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刘春,张辉,赵晖,许淮珠, 安徽道韵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皖01民初2287号 |
案由 |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刘春、许淮珠:本院已经受理原告安徽道韵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刘春、张辉、赵晖、许淮珠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1民初228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