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伟纯,张仲平, 广西莱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仲平、广西莱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卢伟纯与被告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张仲平,男,住广西扶绥县东罗镇东罗矿区7号南山宿舍区那法平房6栋524号,公民身份号码:4xxxxxxxxxxxxxxxxxx;广西莱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单元A-20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E9Q781。)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坛洛人民法庭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