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肖永连,莫艳兰,张现常,郑文进,言红, 柳州市丰元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桂0203民初8541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内容
莫艳兰、张现常、郑文进、言红、柳州市丰元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桂0203民初8541号原告肖永连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随案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3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