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卓林, 大连瑞州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13民初606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卓林:本院受理原告大连瑞州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213民初60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被告张卓林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大连瑞州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借款4 89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4 899元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8月16日起至被告张卓林欠款付清之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计算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张卓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