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健成,张娇娇,吴海英,黄国宁,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07民初6488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健成、张娇娇、吴海英、黄国宁: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被告黄健成、张娇娇、吴海英、黄国宁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107民初64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