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泓凯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企富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鸿盛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宁民终332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企富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泓凯电子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宝塔盛华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北京宝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张家港科贝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企富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万鸿盛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宁民终332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民终33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亲水北大街291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区一楼谈话室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