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郑艳明,魏鹏,第三人-李鹏辉, 广西防城港市云尚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桂0602民初3629号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内容
郑艳明、魏鹏、李鹏辉:广西防城港市云尚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郑艳明、魏鹏、第三人李鹏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桂0602民初3629号民事判决书、廉政监督卡。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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