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林艳,李冬生, 荔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31民初2415号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冬生:本院受理原告荔浦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何林艳、李冬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桂0331民初24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