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正年, 大方县景智汽车租赁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521民初4250号之一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正年:本院受理原告大方县景智汽车租赁行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21民初425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