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楚雄乾东商贸有限公司 ,安宁山河石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23民终152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楚雄乾东商贸有限公司、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安宁山河石材经营部因与被上诉人楚雄乾东商贸有限公司、长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3民终1525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