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超,童妹龙,吕立勇, 贵州万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黔0181民初8942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立勇:本院受理原告彭超诉被告贵州万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童妹龙、被告吕立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0181民初89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