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兰洲,闻斌,黄淑清, 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81民初557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洲:本院受理原告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兰洲、闻斌、黄淑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81民初55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民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