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崔如兵,蔡杰, 上海力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木辛源建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闽0213民初3543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杰:本院受理的(2021)闽0213民初3543号原告厦门市木辛源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力博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崔如兵、蔡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