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伟锋, 浪莎针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5民初241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伟锋:本院受理原告浪莎针织有限公司诉你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5民初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